(招标编号:SDYK2020F037L )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20F037L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煤矿运输至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直供煤汽车运输公开招标,中标人应保证使用方提出的运输的及时性,中标人负责把招标人所需的石拉乌素煤矿运输至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直供煤汽车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包括以及安全、环保在内的一切风险及相关责任及费用。(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结算方式:结算运量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月度滚动结算。
运输期限:暂定为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06月30日(招标方有权根据国家高速公路免费时段变更,相应调整缩短或延长运输期限)。
交货方式:汽运至招标方煤场,在指定地点自行卸货。
运输要求:(1)、若运输不具备直接入厂自卸条件的车辆(矿上装车使用的是非自卸车),需要中转煤场倒装自卸车的,必须提供中转煤场合法的环评资质、安评资质及其它相关手续,中转发生费用运输方承担;
(2)、若运输具备直接入厂自卸条件的运输商(矿上装车使用的是自卸车),点对点(石拉乌素矿至鲁南化工)直达自卸车入厂的,评标时优先选择。
运输地点:石拉乌素煤矿运输至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直供煤汽车运输(运输距离:1200公里)。
价格构成:包括货物的运输、装卸、人工、油费、过桥过路费、中转运输、各项保险费、意外情况处置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运输量:暂定3万吨/月,最终运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运输规模相适应的运输能力,确保煤炭安全快捷的从煤矿运输至使用单位,并具有煤炭运输业绩(业绩指近1~2年煤炭产品发运单、运输合同、运输发票、使用单位结算证明等),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列出业绩清单,清单中包括使用单位名称、货物名称、规格、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其他要求:疫情期间陕蒙界通行证等由中标方自行办理。中标方必须保证为招标方所提供的车辆车况良好、证件齐全,不得无证驾驶、保证安全行驶、具备完善保险体制(车辆保险及驾驶员保险),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故及违章招标人概不负责,同时中标方应承担由此对招标人造成货物延误到达及相应的全部损失。中标方必须服从招标方管理,中标方不得无故停工、半途卸煤、换煤、偷煤等违法行为(如有违反按合同规定相应罚款)。
3.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必须为货物运输型企业,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要具有承运煤炭运输业务的资历(熟悉矿方和使用方周边直供煤运输业务,出具运输合同文本、运输发票、发运证明),具备全天候24小时服务能力,响应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入场卸货相关规定。
3.具有每天不低于1500吨运输能力,自有车辆不低于50部,满足国五及以上排放并确保用于此项业务,并出具承诺书及车辆详细证件(需出具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国五车辆需要提供出厂方的随车环保清单扫描件)。
4.运费结算按照当月运输、次月结算的原则,提供正规合法运输发票。
5.熟悉石拉乌素煤矿周边地企关系环境。具备协调鄂尔多斯地区地企关系能力,确保煤炭按时保质保量运输畅通,并出具承诺书。
6.运输资质齐全,符合道路行驶与作业条件;所有运输车辆必须加装符合招标方要求的GPS定位系统及视频监控(出具有效证明文件),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等、员工养老保险;驾驶人员证件(驾驶证、上岗证)齐全有效,达到合格驾驶条件。
7.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前需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200万元。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9、中标家数为1家。
10、投标方同意招标方煤炭运输合同文本中所列的所有条款。
11、成交方必须保证为招标方所提供的车辆车况良好、证件齐全,不得无证驾驶、保证安全行驶、具备完善保险体制(车辆保险及驾驶员保险),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故及违章招标人概不负责,同时成交方应承担由此对招标人造成货物延误到达及相应的全部损失。
12、成交方必须服从招标方管理,成交方不得无故停工、半途卸煤、换煤、偷煤等违法行为(如有违反按规定相应罚款)。
1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超重及危险驾驶。
14、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交证件原件(包括:具备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证明业绩的煤炭产品发运单、运输合同、运输发票,使用单位结算证明,车辆保险、车辆行驶证、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证、随车环保清单、驾驶员保险缴费证明、驾驶员上岗证)。
5.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正式用户后,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0年03月27日08: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0年04月01日18:00
招标文件售价7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