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4011/012-20039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昆明段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使用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水泥,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滇中引水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中的标志性国家工程,也是中国西南地区规模最大、投资最多的水资源配置工程,是继南水北调工程后第二大水利工程,也是云南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基础工程,工程静态总投资为748.85亿元,动态总投资780.48亿元。工程从金沙江上游石鼓河段取水向滇中城镇生活及工业供水、同兼顾农业与生态,以解决云南省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区严重缺水问题。工程受水区包括大理、丽江、楚雄、昆明、玉溪、红河六个州(市)的 35个县(市、区),总面积3.69万km2、人口1112万人。工程多年平均引水量34.03亿m3,其中供给城镇生活7.93亿m3、工业14.38亿m3、农业灌溉5.00亿m3、湖泊环境补水6.72亿m3,总工期89个月。
滇中引水工程由石鼓水源工程和输水工程组成。石鼓水源工程为无坝取水,采用提水泵站取金沙江水,设计抽水流量 135m3 /s,共安装 12 台混流式水泵机组,其中备用机组2台。输水工程总长约664.236 km,划分为大理Ⅰ段、大理Ⅱ段、楚雄段、昆明段、玉溪段及红河段等6段。
昆明段输水总干渠总长116.758km(终点为牧羊村倒虹吸末端),共包括12座建筑物,其中隧洞6条,总长108.291km,占全长92.75%;倒虹吸4座,总长7.484km,占全长6.41%;渡槽1座,长0.754km,占全长0.65%;暗涵1条,总长0.23km,占全长0.2%。本段最长的隧洞为昆呈隧洞(长56584.399m,断面尺寸3种),本段规模最大倒虹吸为龙泉倒虹吸(长5071.693m)。
昆明段施工1标,即昆明蔡家村隧洞(KB7+020m)至松林隧洞(KM28+286.810m),总干渠全长21.267km,共包括蔡家村隧洞中后段(长16.414km)、小鱼坝倒虹吸(长526m)和松林隧洞前段(长 4.327km)3座输水建筑物,本标段涉及施工支洞共 5 条,分别为蔡家村隧洞 3#~6#施工支洞、松林隧洞1#施工支洞,施工工期为82个月。
2.2竞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昆明段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水泥。
2.3具体竞标材料名称、型号、数量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供货范围 | 技术要求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散装P.O42.5 | 吨 | 60000 | 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昆明段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 详见 第七章 |
2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袋装P.O42.5 | 吨 | 10000 | ||
合计 | 70000吨 |
注:竞标数量为暂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竞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供货结束(预计两年),按使用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具体到货时间以使用人提供的供货计划(通知)为准。
交货
2.5水泥计量方式:以“吨”为计量单位,按需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计量。
2.5.1袋装水泥数量判断标准遵照GB175-2007规定,每袋净含量50kg,且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99%,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包含装袋)不得少于1000kg。散装水泥数量验收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方验收单位与卖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送货单为准;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2.5.2散装水泥的交货重量偏差(每车过磅重量与送货单上重量之差)上下应不超过±3‰,超过±3‰时按实际重量计量。
2.6、质量要求:
2.6.1竞标响应人保证销售的水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规范要求,并应满足GB 175-2007/XG1-2009《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175-2007/XG2-2015《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GB 175-2007/XG3-2018《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3号修改单;水泥各龄期强度、安定性、物理性能及化学成分等应达到GB175-2007、《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176-2017规范要求的指标;水泥矿物掺合料的技术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17、《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料》GB/T 2847-2005等的规定,水泥中碱含量不大于0.6%。每一批水泥进场时需提供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检测报告(3d/28d强度报告),均加盖鲜章。(在供应期间国家有新标准规范出台时,则按国家新的标准规范执行)。
竞标响应人必须提供普通硅酸盐水泥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和第三方检验报告报告,并积极配合采购人的需求。使用人进场进行外观检查,包装应完好,封口严密,不应出现受潮、结块、硬化等现象。在投入使用前使用人会进行抽样检测,一旦发现不合格水泥,将所有批次的水泥进行退场处理,将移交第三方检测,核实后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一律由竞标响应人承担。
2.6.2、以上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所有标准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2.6.3、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检测规定。所供产品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合格产品。若国家标准对所供产品有更高标准,则必须遵守该标准执行。
2.6.4、满足采购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和最新规范要求。
2.6.5、计量方式: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准,以“吨”计量。
2.7、付款方式:先款后货,本次竞标采用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进行报价,含税综合交货单价=信息价+固定费用,税率1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若合同执行期间国家税率发生调整时,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计算公式:含税综合交货单价=(信息价+固定费用)/1.13×(1+最新税率)。由于税率变化造成税额下降导致的合同总价降低的情形,双方应予认可并执行。
2.7.1、中标人为生产厂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预付款,中标人不需开具预付款保函,中标人每供应满100万元货款的水泥时采购人再向中标人支付100万元预付款,以此类推,在供货结束时双方确认实际供货总量,采用多退少补的原则清算全部结算款项。
2.7.2、中标人为代理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预付款,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开具等额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的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中标人每供应满100万元货款的水泥时采购人再向中标人支付100万元预付款,以此类推,在供货结束时双方确认实际供货总量,采用多退少补的原则清算全部结算款项。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3.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7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应具有水泥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SHMS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三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生产厂家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P.O42.5)。
3.2、 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3、供货业绩要求:竟标响应人应具有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同类产品供应业绩,具有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4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3.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附企业 3.5、竞标响应人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竞标响应人无不良记录。 3.6、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量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7、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竟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3.8、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9 、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0年04月02日17:00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四、竞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