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变更内容
1、将招标公告中“车辆要求”中的“投标人应对本项目车辆拥有所有权,并且车辆出厂日期距投标报名最后一日在2年以内”,变更为:投标人应对本项目车辆拥有所有权,并且车辆出厂日期距投标报名最后一日在3年以内。
2、将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03 月27 日 15: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