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县]万年县粮食储备中心库智能化项目
核心提示:江西经纬建设项目管理 关于万年县粮食储备中心库智能化项目(招标编号:JW-WNZFCG-202001)公开招标公告江西经纬建设项目管理 受
江西经纬建设项目管理 关于万年县粮食储备中心库智能化项目(招标编号:JW-WNZFCG-202001)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经纬建设项目管理 受万年县粮食收储中心的委托,就万年县粮食储备中心库智能化项目(招标编号:JW-WNZFCG-202001)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JW-WNZFCG-202001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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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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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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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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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县粮食储备中心库智能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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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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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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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70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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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6.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1.6.3 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投标人是法人的);
4、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 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必须未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全部查询结果网页截屏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是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单位将不被接受参加本次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注:1、投标人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了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2、以上证件开标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查验。
五、投标报名方式:
报名及标书下载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4月2日前在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4月16日上午9:30
【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上
传的投标文件,将导致投标无效。】
纸质投标文件及 CA 证书接收人:胡女士
接收地点:万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 楼开标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4月16日上午9:30【届时请投标人开标前半个小时内递交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及CA证书,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和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开标地点:万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 楼开标室
八、已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未上传投标文件或虽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参加开标大会的,未书面通知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以 上 公 告 内 容 如 有 变 动 , 将 在 江 西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web/)等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下载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存有疑问,请在开标截止时间五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注:如投标人在规定的质疑时间以后下载招标文件的,就表示已放弃了质疑的权利。)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由公司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在在 2020年4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11: 00前到账。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需使用新点系统线上转账,在线上转账时请根据系统提示选择对应的
一、帐户名:万年县
二、帐户名:万年县
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服务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标。
十、其他有关事项:
1、凡 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2、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上述相关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
十一、本项目采购将落实节能、环保、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供应商为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有效《认定证明》,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采购单位:万年县粮食收储中心
联系人:柴先生 电话:15907037906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15979359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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