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 15000立方米 液化
天然气储运调峰 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都区 15000立方米 液化天然气储运调峰 EPC项目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能源【2020】21号文件批准实施,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完成乐都区 15000立方米(水容积)液化天然气储运调峰 EPC项目所进行的全部场地平整 、进场道路铺设 、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详细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试验、投产保运、验收 等,以及项目建成后与已有城市燃气门站或管网连接的外输燃气管线设计、材料采购、施工、验收等,资料整理移交及质保期保修等 验收等均列入招标范围内),以满足业主相关需要,保障项目建成后顺利运行,保证工程质量。
2.3建设规模:新建LNG储运调峰站1座,设置1座15000m³LNG双金属全容罐,2座LNG装卸车橇,1座LNG卸车橇,气化外输规模为3×104Nm3/h。
2.4建设
2.5计划工期:153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 工程设计专业甲级,且同时具备压力管道设计资质;
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同意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1名,须具有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高级工程师资格。且具有类似工程项目 设计经验;
3.2提供近三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3投标人在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网站 无不良行为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两个网站截图证明。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20年03月26日09:00至2020年03月31日17:30止,持CA锁通过《》报名,登陆电子招标系统自行报名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20年04月24日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 2楼8号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由于疫情影响,该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青海发投机电设备招标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57号水电大厦9楼 905室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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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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