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石牌西路配套小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 >1.1 招标目的 >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 >1.2 项目概况 > >1.2.1 工程 >1.2.2 工程位置: 项目位于天河区石牌西路西侧,海关宿舍区旁。 >1.2.3 工程范围: 本项目拟新建教学楼一栋,总用地面积51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88 平方米,教学楼地下1层,地上5层,地上总层高18.7米。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教学楼6173平方米;(2)新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1715平方米;(3)室外运动场地、绿化、道路及广场等配套工程。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天发改函〔2019〕969 号。 >1.2.6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4716.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819.56 万元; >1.2.8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初勘、详勘、补充勘察)、地下管线探测、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可行性研究编制配合、报建报审配合、 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 、设计变更、工程结算配合、质量保修期的项目全过程设计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21年2 月,竣工日期为2021年11 月。 > >1.3 前期服务机构 > >1.3.1 机构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 > >1.4 投标资格 >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8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1)(2)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由具备本公告1.4.2第(2)项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拟担任本工程 >1.4.5 申请人委派的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 年以上(具体要求详见附录3)。>1.4.8 信誉要求:①未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②未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③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名单)。 >[注释] 招标人可以对申请人的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况予以评审。 > >1.5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 >1.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0年3 月25日至2020年4 月 15 日 15 时 3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1.5.2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合同等相关资料。请投标人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1.5.3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4 月 15日14时30 分,截止时间:2020年4 月 15日 15 时30分。地点为 (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 >1.5.4开标时间:2020年4月 15 日 15 时 30 分。 >1.5.5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递交投标文件: >(1)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 站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联合体的需提交)。 >注: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上述资料或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异常造成投标登记不成功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企业诚信档案信息。 >1.5.6逾期送达的、 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5.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 > >1.6 现场考察 > >1.6.1 集合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 >1.6.2 集合 > >1.7 费用 > >1.7.1 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47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9 万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28 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初步设计及概算经发包人和使用单位确认,并通过区有关主管审批部门批准后,承包人应及时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及报审工作。发包人有权组织专家或第三方审查单位对全过程的设计成果进行审查,承包人应积极配合。 >1.7.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人费用自理。 > >1.8 工期 >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4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25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 >1.9 其他事项 >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