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2023年度粉煤灰销售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1)投标人负责清运招标人#1-#4机组发电副产品粉煤灰,以合同单价购买招标人发电副产品进行综合利用并负责粉煤灰的运输,确保不对环境产生污染;运输时间由甲方统一调度安排。
(2)招标人不为投标人提供车库,冬季车辆防冻、倒运清理等措施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及社会问题由投标人负责。
本项目2020-2023年度粉煤灰销售量约为原灰60万吨/年,三年共计180万吨、细灰1万吨/年,三年共计3万吨。
项目法人对合同期内粉煤灰产量不做任何承诺,各承包人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3)工期:2020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包含200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粉煤灰销售或粉煤灰的综合利用制造、加工,具有能够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近三年(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具有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发电厂签订的不低于20万吨/年的粉煤灰采购合同业绩并注明联系电话,采购数量以采购合同相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和发票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3.3近三年(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具有年处理粉煤灰20万吨及以上的能力并提供用户证明(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用户联系人、联系方式)。
3.4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 1 万吨的粉煤灰储存场地(自有或租赁),如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证明资料,自有或租赁都需提供其场地合法的证明材料(用途为工业用地的土地证(且使用权面积不少于15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真实现场照片的原件扫描件)。
3.5应对环保要求和夏冬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下保证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投标人粉煤灰储存场地与招标人(定州电厂)所在地距离不超过 5 公里。(实际距离以电厂工作人员实地考察为准)。
3.6保障电厂安全生产稳定外运粉煤灰,投标人须与一家运输公司(运输公司名下自有车辆)签订合同或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不得少于25辆国五及以上天燃气粉煤灰封闭式罐车(需提供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或合作的运输公司合同与车辆照片、车辆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车辆环保清单的原件扫描件)。
3.7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审计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其中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小于85%(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有盈利能力,上一年度净利润大于0(提供上一年度利润表);有现金支付能力,上一年度经营现金流大于0(提供上一年度现金流量表)。
3.8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仅以查询结果为准不需要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截图证明材料)。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包,售后不退。合法渠道购买招标文件方可投标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