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彭湾乡彭湾至张家岭公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赣 交 贵 招 字[20 20 ]第 002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溪市彭湾乡彭湾至张家岭公路改造工程 已由 贵发改字【201 9 】 523 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贵溪市彭湾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为 上级资金及本级政府资金 ,工程总投资约 666.72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
建设
项目总投资:约666.72万元。
招标范围:全长4500米,宽6米,主要为土方石、路基、混凝土路面、绿化、亮化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28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预计开工日期:2020年4月25日;
预计竣工日期:2021年1月30日;
缺陷责任期1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建设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3.5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7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8年度)经营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以审计报告中的数据为准。
3.8投标人在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代理人)必须到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及本人身份证)签到,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该投标人不得参加开标会。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注:本工程开标当天涉及的所有时间均以贵溪市 服务器显示时间为准。
6.发布公告的时间及媒介
6.1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3月23日;
6.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网
7.
电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