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煤炭神东矿区土壤污染抽样监测与评估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该项目为神东矿区土壤污染抽样监测与评估项目,主要涉及神东布尔台矿、哈拉沟矿的工业场地绿地(锅炉烟气最大落地浓度区域、油脂库区域、矿井水处理厂区域等处)、排矸场(覆土0.5米区、覆土1米区等区域)、示范基地(原始区、造地区等区域)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
2.1.1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2.1.1.1现场调查
(1)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信息整理及分析、采样布点和监测方案制定等。
通过调查,制定土壤采样布点和监测方案,形成初步现场调查报告。
(2)布点原则
布点位置和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但至少包含以下区域和内容:
序号 |
类别 |
哈拉沟矿 |
布尔台矿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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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点区域 |
每区域布点个数 |
对照点 |
布点区域 |
每区域布点个数 |
对照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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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业厂区绿地 |
主井工业广场锅炉烟气最大落地浓度区域 |
至少3个 |
至少1个 |
厂区工业场地锅炉烟气最大落地浓度区域 |
至少3个 |
至少1个 |
|
矿井水处理厂 |
至少3个 |
至少1个 |
矿井水处理厂 |
至少3个 |
至少1个 |
|
||
生活污水处理厂 |
至少3个 |
至少1个 |
生活污水处理厂 |
至少3个 |
至少1个 |
|
||
副井工业广场废油脂库 |
至少3个 |
至少1个 |
废油库 |
至少3个 |
至少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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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排矸场 |
覆土0.5米区 |
至少6个 |
至少1个 |
覆土0.5米区 |
至少6个 |
至少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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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土1米 |
至少6个 |
至少1个 |
覆土1米 |
至少6个 |
至少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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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示范基地 |
原始区域 |
至少6个 |
至少1个 |
原始区域 |
至少6个 |
至少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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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地区 |
至少6个 |
至少1个 |
造地区 |
至少6个 |
至少1个 |
|
合计监测点至少88个,按照1/2监测点监测柱状样(每个柱状样至少取3层土壤样品),1/2监测点监测表土样取,合计样品至少176个。(采样原则:调查范围内每种土壤类型至少监测一个表土样,应尽量设置在未受人为污染或相对未受污染的区域;取样深度根据其可能影响的情况确定。)
(3)指标确定原则
A.每个监测点位必测基础指标:pH、铜、锌、镉、汞、砷、铅、铬、铬(六价)、镍及土壤含盐量(SSC),其它指标根据实际现场调研情况添加;
B.每个监测区域至少有一个表层背景样进行全指标监测,监测指标包含以下内容:a.《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45项指标;b.pH、含盐量、锌、铬,c.根据实际现场调研情况添加的指标。项目中最可能被污染的地方同样需要进行全指标监测,执行表层背景样全指标确定原则。
2.1.1.2现场采样、样品检测
根据现场调查报告确定的布点和监测方案,委托具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并出具合规(加盖“CMA”印章)的监测报告。
2.1.1.3调查分析与风险评估
包括现场调查数据分析、问题梳理、风险评估、解决方案及下一步工作方案等。
通过此次调查结果梳理,评估企业行为对土壤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及存在的问题,结合区域情况及企业实际,提出经济、实用和可行的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或者治理与修复方案,包括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或者治理与修复的技术方法、估算工程量、工程费用以及进一步详细调查监测方案等详细工作计划。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神东煤炭神东矿区土壤污染抽样监测与评估项目公开招标。
2.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起始时间以甲方批准为准。
2.3 质量要求:项目实施结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及《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实施。
结合评估区域实际情况,调查范围合理、采样点位布设及过程科学、检测项目全面、实验室检测规范、方案切实可行,评估报告通过招标人及专家的审查。
(1)中标人提交的评估成果必须是通过其内部校核和审核的完整文件,有封面、签署页、目录页、正文、相关附图附件等。
(2)所有评估成果中所使用的汉字和英语必须规范,所使用的物理量、数字的书写方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3)成果图表的格式必须规范,图幅宽度应尽量与报告书大小一致,且统一编号,应尽量与报告书统一装订成册。
(4)中标人提供足够数量的报告书,满足投标人以及专家审查的需要。
(5)相关监测报告均为合规报告(盖“CMA”印章)。
(6)评估报告达到招标人以及专家审查要求,专家组人员需经甲方同意且不少于5名,咨询费包括在项目费用中。
2.4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实施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采购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扫描件或税务局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扫描件。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均须具有合同工期在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时间段内,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评估、场地环境调查或评估、土壤方面研究性课题、区域性环评等相关项目(前述任一类均可),已通过验收且合同履行完毕的项目业绩。提供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审查意见(或验收意见)扫描件、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需含项目名称、合同执行时间、承包商名称。若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中未明确体现项目责任人,业主证明中还需体现该项目负责人在此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相关内容。需业主单位盖章)扫描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为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治理工程或环境保护等生态环境相关专业,属于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扫描件、截止招标公告上月且满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5)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配备项目组成员4名,均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为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治理工程或环境保护等生态环境相关专业,属于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项目组成员的职称证书扫描件、截止招标公告上月且满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6)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以上内容投标人承诺书盖章扫描件。
(7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在国家能源集团各子公司承接的工程及国内其他工程中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且无履约信誉较差记录;提供以上内容投标人承诺书盖章扫描件。
(8)投标人未在国家能源集团“黑名单”内。
(9)企业信用: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开标日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2)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3)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提供企业信用所列示的网站截图以及查询方式。网站截图的日期应不早于招标公告日期。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3月20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3月26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