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区光彩亮化工程亮化标段 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0/3/19 】 |
彭山区光彩亮化工程亮化标段(项目名称)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彭山区光彩亮化工程亮化标段 已由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眉彭发改【2019】18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眉山市彭山区城建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眉山市彭山区城建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眉彭发改招管【2020】1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91101006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企业信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彭祖大道、迎宾大道、滨江大道。 2.2 建设规模: 路灯亮化工程约11km(含旧路灯拆除,新的路灯管线埋设,路灯电缆敷设时考虑后期弱电通道),两侧人行道改造,长度约11km,路沿石改造长度约40km。 2.3 总投资: 本标段总投资为3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完成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照明、电力等附属工程的测量和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满足并配合施工及其他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5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技术标准要求。 2.7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8 标段划分: 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设计1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招标要求: 设计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省外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近三年(2017年-至今)已完成不少于 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21日 09:00至 2020年3月25日 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中心网(p>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4月15日 9 时 3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网址为眉山市 网(p>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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