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宁张公路31公里处青海大通发电 厂区内
一、招标条件
青海大通发电 2020年脱销用液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青海大通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78/17-QT-1501 | 2020年脱硝用液氨采购项目 | 2020年脱硝用液氨预估采购1400吨。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0年脱硝用液氨采购项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应具备注册资本金在200万以上的企业。
2.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3.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出具《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是委托第三方,需提供委托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时间不少于1年的供货意向,需提供与承运单位签订的时间不少于1年的委托运输意向等相关合同、运输单位人员车辆有效期内各种证件, )等相关的合法经营证件。 若为经销商,除提供相关生产厂家行业生产要求的资质合法证件内容及合法经营资格证件外,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第三方运输机构的,需提供委托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时间不少于1年的供货意向,需提供与承运单位签订的时间不少于1年的委托运输意向等相关合同、运输单位人员车辆有效期内各种证件, ,并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需提供由第三方有资质化验机构提供的生产厂家液氨的正式化验报告,要求满足招标方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年度液氨生产、销售1万吨以上能力,必须具有从事液氨生产、销售服务3年以上,且具有3家以上 的供应业绩和证明;并提供液氨运输的方式和运力证明文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的供货需要,并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
7.在承接类似于本项目的相关业务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安全、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没有产生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3-20 11:07到2020-03-26 11: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3-20 11:07到2020-03-26 11: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http://
九、
招 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