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灵武兴黔风电场工程
动力电缆及电缆附件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灵武兴黔风电场工程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8】12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灵武兴黔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宁夏灵武兴黔风电场工程位于宁夏灵武市白土岗乡,其东面紧邻盐池县,区域地势较平坦。本风电场拟安装80台单机容量2500kW的风机,装机容量为200MW。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35kV电力电缆及附件、风电场区1kV电力电缆及附件、35kV电缆终端及附件、1kV电缆终端及附件的供货、装运前的工厂试验、运输、参加安装阶段的质量检查、试验、试运行、验收以及技术文件(如试验报告、产品说明及敷设指导书等)的编制和提交、质量保证服务、保险费及其它。
任何材料、元件和装置以及安装时必须的消耗材料和易损件等,如果在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没有提到,对于电缆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是必须的,也应包括在内,其费用应包含在总报价中。
35kV电缆终端为户内冷缩电缆终端,应用于三芯电缆,投标方应提供的每个电缆终端都要满足35kV电缆终端的制作及安装。低压电缆附件为冷缩电缆附件,即投标方应提供的每个低压电缆终端都要满足ZC-YJV-0.6/1,3×240+1×120电缆终端头的制作、安装、调试等。
交货期:
第一批次于2020年6月30日运抵现场;
第二批次于2019年7月30日运抵现场。
具体详细供货计划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招标项目的制造(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明,或其授权的代理商;
(2)具有合同项目制造(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制造企业资质证明;
(3)要求投标人具有生产铜芯电缆资质。
(4)投标人须提供35kV铜芯电缆3个以上的供货业绩(近三年),并且有3年以上安全运行业绩(3个不同项目),无不良记录;
(5)具有制造企业有效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6)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安装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7)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
(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废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被或贵阳院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23日,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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