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工程) 枞阳县 藕山 镇2020年第一批 农村道路工程 扶贫项目 定点抽签公告
现拟对枞阳县藕山镇2020年第一批农村道路工程扶贫项目工程进行定点抽签(随机抽取),欢迎合格的企业参与。
一、项目情况
1、项目
2、项目范围:道路全长2.873km,原有老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宽3-3.5米,施工内容为路基路面:路基宽5.0米、路面宽4.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内容。
3、工期:60日历天。
4、项目控制价:1032781.00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成交价:以控制价为基础下浮/%,即1032781.00 元为本工程成交价。
二、资质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参与交易企业须为“铜陵市小额工程企业备选库”及“枞阳县临时水利和公路小额工程企业备选库”(名单详见铜陵市 信息网“定点库”栏)中公路工程专业类别企业。
2、拟派
3.使用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单位,需提供证件网站查询截图,或确保证书二维码扫描无误。
三、报名及抽签
1、凡有意参加本小额工程的企业,请前往铜陵市 会员办理窗口注册登记、办理电子数字证书(CA证书),并网上报名。
2、抽签
(1)时间:2020年3月19日下午13时30分。
(2)
3.为落实市县疫情防控期间 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保证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防止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扩散,本次抽签活动谢绝所有投标人到达现场。
4、按照交易系统内导出的报名企业顺序号为抽签号,发包人代表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名成交企业。由县公管局、县 、县公证处、发包人、招标代理机构五方人员共同见证抽取,抽签过程由县 提供电子监控支持。
5、代理机构及时通过交易系统内调取的成交企业联系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本项目授权建造师的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授权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原件);
(4)诚信承诺书(须加盖骑缝章)。
四、其他说明
(一)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成交候选
1.受到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和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
2.被铜陵市 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10分(含)-15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6个月;
3.被铜陵市 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15分(含)-20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12个月;
4.被铜陵市 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20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24个月;
5.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
6.投标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记录的。
(二)若成交企业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经举报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并严肃处理。
五、履约担保
1.成交企业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领取成交通知书。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不含预留金)的10%。(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占3%,工期履约保证金占4%,建造师履约保证金占3%)
2.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原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扣除违约金(如有)后一次性返还履约保证金中的工期履约保证金和建造师履约保证金(无息);3%的质量履约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六、招标代理费支付:
招标代理费共计 10300.00元,由成交企业支付。
七、工程款及支付
八、清单控制价编制原则:
1、《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编制方法》(JTG 3820-2018)、《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方法》(JTG 3820-2018)、《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3831-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 T3831-2018))。
2、人工费调整执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关于调整安徽省公路工程人工费的通知》(皖交建管函[2019]210号文件),人工单价调整为105.56元/工日。
九、合同价格形式
采用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合同价款调整因素:
A.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及现场变更。
B.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工程量增减。
C.由于设计变更、隐蔽工程及经济签证的项目结算:如控制价清单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乙方依据控制价编制原则编制报价(对于清单及施工同期信息价中无可参考的材料价格需经招标人核价)。所有调整价款下浮比例按招标时成交价与控制价同比例下浮。
D.对于清单中暂定价部分如能组价则按C执行,不能组价项目按实际核价;暂定量按实结算。
E.工程实施后,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累计误差引起工程合同价调整在正负3%以内的(含本数),发包人对此部分将不予调整,如超过正负3%的,承包人在中标后(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质疑材料(附详细计算书),经发包人确认属实后,超过合同价3%以外部分造价办理结算时给予调整;如逾期提出质疑一概不予认可,结算不再调整。
F.未尽事宜,按清单计价规范执行。
G.承包人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工程量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经确认调整工程量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的依据,但不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待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H.工程竣工决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十、成交企业须知:
1、分包规定:成交企业不得在成交后将工程整体转包或肢解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取消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偿其他相关损失。
2、成交企业应按照与本工程施工和施工安全相关的国家现行的各专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图所示的有关图集、标准进行施工。
3、合同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抽签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发包人和成交企业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未作好现场防疫工作造成整改与停工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十一、
发包
联系地
代理机构:枞阳县国凯建设工程
联系地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