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 (1)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 投标人必须为货物制造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货物代理商投标将被拒绝; (3) 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4)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9001,时间应在有效期内; (5) 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二、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近10年内(200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至少有2套30万吨/年或以上规模聚丙烯装置丙烯迷宫压缩机(4列迷宫式压缩机)的成功应用业绩;成功应用业绩必须是连续稳定运行两年以上的业绩;运行业绩需要提供用户签字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