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 (1)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成橇制造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ISO14001认证证书; (3) 投标人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组合装置A级)制造许可证》(燃气调压装置); (4) 橇内主要设备(如自力式调节阀、安全切断阀等)应提供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书。 3.2 业绩要求: 2015年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2项及以上的已完国内长输油气管线项目类似规格自用气橇(Class600)供货业绩。 3.3 财务状况要求: 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