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2、4号炉脱硝废旧催化剂无害化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120/17-QT-60)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826.6立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4号炉脱硝催化剂无害化处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方必须持有正式“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包含类别HW50、代码772-007-50); 3.业绩要求:投标方须具有开标日前3年(2017年1月至开标日)累计处置量不小于1000立方米脱硝催化剂的无害化处置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开标日前三年内不得存在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二年(2018年1月-投标截止日)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中负次要(重要)责任及以上的责任或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或批复。 (2)近一年(2019年1月-投标截止日)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一般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责任或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或批复。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3-12 08:30到2020-03-17 11: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3-12 08:30到2020-03-17 11:00。 获取方式: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kefu@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其他事项: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