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
一、招标条件
宁夏灵武发电 相关技改项目一二期锅炉吹灰器检修、维护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宁夏灵武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期2×600MW及二期2×1060MW空冷燃煤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120/17-QT-5901 | 一二期锅炉吹灰器检修、维护项目 | 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一年期,所有吹灰设备的电气部分、控制部分、机械部分的维修工作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 200 |
备注:本次招标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公告期间已成功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本次招标如继续参与,仅需报名即可,不需要重复缴纳标书费,待审核后开通标书下载权限。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二期锅炉吹灰器检修、维护项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专用资质:营业执照具备吹灰器检修或维护范围;
3.业绩要求:开标日前3年内 ,投标人至少具有2个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吹灰器检修或维护业绩 开标日前三年内不得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开标日前三年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近二年 内,在同类项目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中负次要 责任或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近一年 内,在同类项目发生的一般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项目发生的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或批复。
8.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3-12 08:30到2020-03-17 10: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3-12 08:30到2020-03-17 10: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http://
九、
招 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