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五华县县城霓虹灯景观工程维护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五华县路灯所 | ||
行政区域 | 梅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3月11日 19:45 |
6、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信息”、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 ③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第一册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第一册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7、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8、本项目接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发布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1日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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