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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300000000620001055昆明市儿童医院新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房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日期:2020-03-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Q5300000000620001055昆明市儿童医院新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房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

Q5300000000620001055昆明市儿童医院新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房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昆明市儿童医院新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房屋项目,项目业主为 昆明市儿童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2100㎡,分书林院区和前兴院区两部分:

①书林院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房屋:建筑面积约500㎡,拟建两层临时建筑,一层为呼吸道发热门诊,二层为肠道门诊。功能为接收诊治书林院区呼吸道发热患者和肠道感染患者。

②前兴院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房屋:建筑面积约1600㎡,拟建两层临时建筑,一层为呼吸道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二层为留观室(病房),功能为接收诊治前兴院区呼吸道发热患者和肠道感染患者。

     ③建筑形式:H型钢架结构与集装箱结合形式。

2.2招标范围:完成书林院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房屋和前兴院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房屋的设计和建设工作,其中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及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的配合指导工作及合格竣工图等;施工部分需完成施工工程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建安工程(包含建筑地基基础)、装饰装修工程(建筑主体颜色与医院现有主体颜色相似)、通风空调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医用气体工程、给排水工程(含热水)、污水处理工程、垃圾清运、消防工程等,具体以最终确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总投资:960万元;

招标规模(本招标项目合同估算价):960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项目实施

2.6项目实施时间: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不超过5日历天,施工不超过55日历天),主体工程完成工期为下达开工令后25日历天,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报出最短总工期。

2.7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其他:

2.8.1 质量标准:设计文件达到采购人要求,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符合国家设计现行规范标准等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一次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施工部分需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及国家消防救援局2020年下发的《关于发热病患集中收治临时医院防火技术要求》等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8.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8.3根据《昆明市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本项目开启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可以选择不用到现场开标,无须再递交投标文件(光盘),远程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昆明市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附件1“昆明市在线远程解密及网上开标操作流程--投标人(1)”,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开标顺利进行,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全文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请以本条款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

3.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其他: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下述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组成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须具有国家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注册证书的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社保证明。

②施工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企业业绩要求:

①设计单位业绩要求:自201711日至今已完成过1个建筑面积不低于2100平方米的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证明材料);

②施工单位业绩要求:自201711日至今已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在96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需牵头人提供):提供近三年(2016-20182017-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附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或验资报告。

5)信誉要求:20171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6)省外企业要求: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的规定,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针对本投标项目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登记信息。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一个联合体的企业数量最多不能超过两家,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须提供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日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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