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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委托起草招标公告

   日期:2020-03-1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采购人要求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 (以下

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采购人要求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人)”),为其拟编制的《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委托起草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ZYC2020-G-001号

2.项目概要:

2.1

2.2委托起草内容:

    根据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十四五”规划纲要建议,结合苏州发展实际,在前期深入调查研究的前提下,从现实基础、发展环境、指导思想、战略定位、总体目标、指标体系、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归纳分析入手,形成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目标任务总体框架,勾画描绘2021-2025年苏州市“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宏伟蓝图,起草完成《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简称“规划纲要”)正式标准文本。《规划纲要》要求结构要件完整,资料真实可靠,方法程序规范、观点清晰准确,文字表达简洁,图表附件并重,充分体现公共政策设计的科学性、政治性和有效性,满足发展规划作为统领发展全局的必备功能。《规划纲要》应把握苏州发展实践的时代特征,适应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创新编制方式,集思广益,精心制订好未来五年苏州发展的时间表与路线图。

2.3本次政府采购预算为200万元。

2.4起草要求:详见“第四章 招标任务书”

2.4.1服务要求:

2.4.1.1供应商须熟悉政府部门研究项目的工作流程,满足论证、汇报、按时提交研究成果等要求,及时提交规划研究报告,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对于临时性、应急性的研究需求,供应商应快速、及时响应。供应商须对服务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负责,并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2.4.1.2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应在8个月内完成《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委托起草任务。大致时间进度:规划研究及报告起草阶段(2020年4月~2020年12月);起草阶段组织两次咨询会(2020年5月、2020年8月)、一次专家评审会(2020年11月);报告定稿完成阶段(2020年12月)。

2.4.1.3成果要求:规划报告文本及电子稿;规划报告简本;规划解读文本及PPT,纸质印刷本根据委托方需要随时提供。

2.4.1.4报送与审查规定: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阶段对规划成果进行审查,规划起草单位负责提供审查所必需的汇报资料和规划起草工作方案;规划咨询、论证、评审后,规划起草单位应根据咨询、论证意见及时修改并形成正式规划成果(中期、最终),按规定时限报送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4.1.5定稿完成后需要3个月后续服务,直至规划纲要正式印发实施。

2.5 项目实施

2.6质量验收规范:根据委托方需求起草、调研、修改、咨询、评审、完善、定稿,经苏州市人代会审议通过后,最终印发实施。

3.资质条件:

3.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报名依法

3.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并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发标时间:项目从2020年3月10日起至2020年3月17日(双休和节假日除外)

5.本项目报名及 注意事项如下:

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 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申领CA 证书。详见《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 ”―“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CA证书至开标现场,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CA证书解密。请预留足够的解密时间,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qq:805640413,442456465,864274166

    在公开招标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现场,供应商完成报名解密后,“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将自动完成对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相关网站见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全部供应商完成报名解密后,登录“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下载打印全部供应商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搜索结果》,并将《搜索结果》递交给评审委员会。

    (4)本项目不出售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至苏州市 依法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 发布,请定期关注。

6.投标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解密及递交文件时间: 2020年4月1日13:00~13:3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1日13: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  2020年4月1日13:30时  

    投标、

7.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四份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

                        账  号:89060154800000174

                       

    注: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精神,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的证明前提下,免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开标现场缴纳,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本票或汇票提交。开标现场缴纳完毕后采购代理机构向其出具缴款证明。开标现场不接受现金。

9.中标服务费:按预算金额收取,差额累进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 5%;100万以上部分100-500万元为预算金额的1.1%。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10.采购

11.招标代理人(机构):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时-17:00时

   地

12.监督机构: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13.疫情期间加强管理,各投标单位指定人员凭“苏城码”出入苏州市 (政府采购)(申请人员可以登录支付宝APP搜索“苏城码”点击进入,或关注“苏州公安微警务”等微信公众号点击“苏城码”登录模块。申报人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方可自动获取“苏城码”。),另投标单位按附件提供相关承诺及证明。

14.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 、江苏 。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

                                                 2020年3月10日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chinabidding.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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