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永昌铅锌股份
2020-2021年度采准工程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 云南永昌铅锌股份 2020-2021年度采准工程业务外包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020-2021年度,云南永昌铅锌股份 采准工程业务,一是Ⅱ#竖井500m-200m标高 ,勘探线80#-31#;二是860坑860m-450m标高,80#-23#。采准工程共 5680米 ,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云南永昌铅锌股份 2020-2021年度采准工程业务外包
2.1项目
2.2项目类型: 工程
2.3项目概况: 云南永昌铅锌股份 业务外包项目主要要求投标人负责公司2020-2021年度采准工程工作。
2.4项目
各中段工程量如下表:
序号 | 中段 | 进尺 | 备注 |
1 | 250中段 | 775 | |
2 | 300中段 | 880 | |
3 | 350中段 | 1005 | |
4 | 390中段 | 1040 | |
5 | 450中段 | 1005 | |
6 | 500中段 | 975 | |
合计 | 5680 |
2.6工期:20个月 ,合同一年一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永昌铅锌股份 2020-2021年采准工程业务外包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6-2018年连续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及审计报告。
3.3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投标人应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且近五年 未因不良纪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 内完成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或类似规模工程的施工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
3.5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2)具有相同或类似规模工程的施工管理经验,近五年 作为项目经理独立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经理原则上不予以更换,如需更换需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并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3.6技术负责人要求:
1)技术负责人须具备5年以上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的经历,矿业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至少1项类似项目工作经验,提供职称证、业绩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2)技术负责人原则上不予以更换,如需更换需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3.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在“中国铝业集团 承包商负面清单”内;
2)安全生产业绩良好,近三年 未发生较大或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情况,且连续12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质量事件;
3)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约事件或拖欠员工工资现象,未因拖欠农民工工作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承包人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至少配置持有相关资质 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 名 。
5)所配备的生产、技术、装备管理人员和队伍,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及技术业务素质,取得相应资格。
6)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条款的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进行事后核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条款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按废标处理,由此引发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3-10 上午09:00至 2020-3-17 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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