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海兴开发区农副产品深加工及仓储物流基地道路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卫市海兴开发区农副产品深加工及仓储物流基地道路绿化工程已由
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
海兴经发〔2020〕23号文件批准建设,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总绿化面积为41957平方米,约62.9亩。节水灌溉面积为41957平方米(约62.9亩),灌溉形式根据具体种植模式不同有滴管、微喷及管灌及监理。
2.3、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整个工程共两个标段;一标段为绿化工程;二标段为监理。
2.6、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园林工程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农林绿化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相关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为一标段为电子标,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提交投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并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2、 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 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③潜在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期间先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后期因后台关闭招标文件无法下载(投标保证金帐号无法获取),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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