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司(局)便函[2018-343号]和省卫健委、省环保厅卫医秘[2018-167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玻璃瓶等塑料制品回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内容: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和透析桶。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瓶(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血透室用透析桶等。
回收范围为我院现运行的所有院区。
二、投标资格等相关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提供环境保护部门对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等塑料制品回收处理单位的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或等同于排污许可证的相关文件、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
3、应具备履约所须的回收、运输、处理等专业能力和科学制度体系,回收的输液瓶等塑料制品不得用于医药、食品、化妆品、玩具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业,回收废物处理、再生利用溯源机制完整。
4、具备回收、加工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与回收量相应面积的经营场所。
5、付款
6、必须无条件服从我院的工作安排,随叫随到,做到每日清理我院玻璃瓶、塑料瓶等,日产日清。
7、中标单位需向我院交纳2万元履约保证金,如果在工作中违规操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不服从工作安排,没有按时向院方缴纳回收款,我院须从保证金中罚款一定的金额,如合同期内未出现违规现象,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
8、本次招标服务期2年,每年须经院方考核(标准以院感染科、省、市卫健委和环保部门的规范要求和医院满意度测评为准),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如未达到规范要求,即终止合同。
9、本次回收项目所需要的人力(包括从各个科室运
三、投标须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必须提供环境保护部门对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等塑料制品回收处理单位的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或等同于排污许可证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
四、投标报价:
年总承包价元(一年),最高价中标。中标价格不得调整,否则院方可重新组织招标。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书一式三份(一正二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完整加盖骑缝章,标书封面及封皮外写清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