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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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03月06日 16:32 |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内容及本年度支付上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食堂食材配送;人民币2600000.00元/年。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使用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本项目以每月食品供应实际发生数量结算,年度支付上限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续签年度合同时可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对支付上限金额进行相应调整)。采购数量和品种以采购人当天18:00确定第二天所需食物的量为准,本次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食堂的供应商1家。 采购范围:蔬菜类、瓜果类、肉类、禽类、水产类、副食料、干果、干货、一次性餐具等。 采购实施地点及人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食堂,人数共约203人。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服务。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三)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五)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六) 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06日 10:00 至 2020年03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使用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本项目以每月食品供应实际发生数量结算,年度支付上限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续签年度合同时可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对支付上限金额进行相应调整)。采购数量和品种以采购人当天18:00确定第二天所需食物的量为准,本次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食堂的供应商1家。 采购范围:蔬菜类、瓜果类、肉类、禽类、水产类、副食料、干果、干货、一次性餐具等。 采购实施地点及人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食堂,人数共约203人。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服务。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采用网上报名 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13日期间(上午10: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 (详细 如采用汇款方式 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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