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4400000707003883)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环投环境服务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200t/d反渗透浓缩液处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 二、项目概况: 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兴丰村兴太三路南侧,是广州市中心城区最大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鉴于目前兴丰填埋场场内渗滤液处理设施产能不足,渗滤液外运存在很多不确定性,为快速消除场内渗滤液储存危机,提升兴丰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现本场已增设两组合计综合处理能力800t/d的反渗透装置用于处理MBR系统的超滤清液,系统正式运行后将产生约200t/d的反渗透浓缩液。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四、项目实施 五、招标内容: 200t/d反渗透浓缩液处理服务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浓缩液处理成套设施,并负责设备基础、安装、调试及维修保养工作,中标人的设施处理能力应当满足招标人浓缩液处理量和处理标准的要求,确保及时达标处理。负责运营期的浓缩液处理运营服务(包括设备运行、耗材、人工、设备维修保养等),应当提供浓缩液处理设施场地的日常保养维护服务(包括污泥渣物清理及地面保洁工作),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 (1)进水水质(仅供参考,以实际水质为准,不作为对中标人的进水水质承诺): 指标 CODcr(mg/L) NH3-N(mg/L) TN(mg/L) 范围 3000~10000 10~60 15~100 (2)出水水质要求 出水水质须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其中主要指标要求如下: 指标 CODcr(mg/L) NH3-N(mg/L) TN(mg/L) 色度(倍数) 限值 ≤100 ≤25 ≤40 ≤40 (3)本项目设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反渗透浓缩液吨进水量处理后达标服务费210元/ t (含13%增值税) ①投标综合单价中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浓缩液处理成套设施,并负责设备基础、安装、调试及维修保养工作,中标人的设施处理能力应当满足招标人浓缩液处理量和处理标准的要求,确保及时达标处理。负责运营期的浓缩液处理运营服务(包括设备运行、耗材、人工、设备维修保养等),应当提供浓缩液处理设施场地的日常保养维护服务(包括污泥渣物清理及地面保洁工作)等涉及各项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 ②招标人免费提供现状垃圾填埋区可利用场地作为浓缩液处理设施的建设场地(不大于400平方米),供中标人安装浓缩液处理系统。招标人提供用电驳接点,中标人自行提供浓缩液处理系统建设、安装、调试及运营的用电设施、电缆及接电,电费按照0.7元/度计算(由中标人安装经第三方资质单位检测合格的电表),招标人在支付服务费时相应扣除电费,招标人不为中标人开具电费发票(中标人也可自行解决用电问题)。 ③本项目设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凡投标综合单价超过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①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基本完成浓缩液处理设施安装并开始出水,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历天内完成调试及投入运营服务,调试期间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不计入处理量,招标人不支付处理费用;经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出水水质达到合格之日起作为正式投入运营(经招标人书面确认),自正式投入运营(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起计,运营服务时间为2年。
②除因不可抗力事故及检修期外,中标人设施浓缩液处理能力应不低于300t/d,年累计运行时间不低于8000小时且累计达标处理量不低于72000吨;运营期内,浓缩液日处理量不低于180t/d,除因不可抗力事故外,若连续停机48h后,按最低处理量180t/d在当月总处理量中扣除(不到一天按一天计),直至恢复正常运行。
③浓缩液处理后出水应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及废渣,每日总计比例不大于浓缩液进水量的3%,并由中标人负责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负责处理,属于危险废物的中标人负责合法妥善处置,其费用亦由中标人承担。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承诺函”):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3)主要财产被接管或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重整、和解期间的;
(4)处于停产停业状态、被责令停产停业期间或者停业整顿期间的;
(5)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注: a)上述情况所指的不同单位,可共同组成唯一联合体参与,但不得分别组成不同的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b)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3.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招标人或其集团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期限期内)(具体名单可查询广州环保投资集团 官网>>新闻中心>>招投标信息>>被我司拒绝投标报价的不诚信供应商名单,以开标当日更新的名单为准)(公示网址为: /)。
4.已报名并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注: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两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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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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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eb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