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标公告
?????????????????????????? 竞标编号:POWERCHINA-0104001-20017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第一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导电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境内,距共和县城直线距离约100km,海拔在2979m~3189m之间,属典型的高原大陆性气候,其特征是大气稀薄,干旱少雨,光照时间长,太阳辐射强,气候温凉寒冷。风电场附近有G109国道和X308县道,交通较为便利。场址区地貌为冲洪积平原,地表以高原草甸为主,分布蒿草类植物,局部分布林地,为当地藏民放牧草场,草地周边用铁丝网围护。场址区地形总体较平坦、开阔,局部地形起伏,有冲沟发育,沟谷雨季有洪水流经。工程规划装机规模550MW,共布置209台风机机组,包含2#、3#两个地块,具体布置为:2#地块(500MW)安装189台2.65MW的风机机组,3#地块(50MW)安装16台3.2MW风机机组。每台风机设置一座箱式变压器。2#地块(500MW)中400MW采用35kV架空线路通过16回线路将电力输
2、竞标范围:竞标人须按照竞标人确定的采购名称、规格、数量和材质要求进行竞标报价,具体供货名称、规格、数量由竞标人另行通知。竞标人必须确保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国标要求、售后服务良好,出现不合格品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因此给竞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含安全损失)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电力电缆 | ZC-YJV22-0.6/1KV-2*185 | 350 | 米 | 1KV2*185电缆头:36个 |
2 | 电力电缆 | YJV3*185+1 | 470 | 米 | 铜线鼻子:150mm215个、300mm28个、185mm28个、120mm24个、95mm24个、70mm210个 |
3 | 电力电缆 | YJV3*300+1 | 470 | 米 | |
4 | 电力电缆 | YJV3*150+1 | 540 | 米 | |
5 | 电力电缆 | ZC-YJV22-0.6/1KV-3*240 | 280 | 米 | 1KV3*240电缆头:48个 |
6 | 电力电缆 | ZC-YJV22-0.6/1KV-4*95 | 80 | 米 | 4*95线鼻子:16个 |
7 | 电力电缆 | ZC-YJV22-0.6/1KV-4*35 | 120 | 米 | 4*35线鼻子:24个 |
8 | 电力电缆 | ZC-YJV22-0.6/1KV-3*70 | 1033 |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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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镀锌扁钢 | 60*6 | 3.108 | 吨 | 1100米 |
10 | 热镀锌钢管 | 50*3.5mm | 0.428 | 米 | 84米 |
11 | 1级配电柜 |
| 1 | 面 | 配1250A断路器1个、630A漏电断路器3个、400A漏电断路器3个、主电表1个 |
12 | 2级配电柜 |
| 2 | 面 | 配630A漏电断路器1个、250A漏电断路器6个、主电表1个 |
13 | MC4接头 |
| 3432 | 套 | 应和电池板自带MC4接头为同厂家同型号产品,避免不同厂家MC4接头互插(含公母芯)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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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2020年3月19日
5、交货
7、付款方式:
7.1甲方依据双方共同核对签认的结算单及相关结算资料、根据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向乙方付款。在手续齐备的情况下,应及时按月支付乙方货款。
7.2每月供应货物货款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剩余货款的95%按照80%比例支付,结余部分累计至次月,按上述比例支付,以此类推。质保期为3个月,质保期截止后若无质量问题,质保金将无息累计至当月付款总额中支付。特殊情况因甲方出现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乙方同意给予一定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不视为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中断供货的理由。
7.3合同价款以人民币支付;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
7.4投标方应当根据国家最新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需方的要求或指定,及时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或其他相关税务票据。在投标方尚未提供招标方要求或指定的税务票据之前,招标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货款,投标方对此无异议,亦不得向招标方主张迟延付款违约责任、利息、资金占用费,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其他条款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均应当以本条规定。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竞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竞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竞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竞标人应具有同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5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竞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竞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竞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不接受联合体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