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B部分)PPP项目车辆监造服务项目(第三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昌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 已由 赣发改交通[2015]1061号 批准建设, 南昌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B部分)PPP项目 南昌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B部分)PPP项目车辆监造服务项目 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资格后审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南昌市轨道交通3号线由银三角北站至京东大道站,主要途经南昌县、青云谱区、西湖区、东湖区、青山湖区、高新区等,线路全长28.5km,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共设22座车站;平均站间距1.33km,最大站间距2235m,为振兴大道站至沥山站区间;最小站间距607m,为十字街站至绳金塔站区间。设莲塘车辆段和高新停车场各一座,莲塘车辆段面积约21公顷,高新停车场面积约 12公顷;南昌轨道交通3号线设置2座主变电站:在塘子河区域设置1座主变电站,与2号线资源共享;在八大山人站附近设置1座主变电站。南昌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采用B2型电动客车,六辆编组4M2T,最高运行速度80km/h,DC1500V接触网供电,配车数 32 列( 192 辆)。
2.2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3工期要求: 监造 服务期限暂定为20 20 年 1 月 20 日--202 3 年 1 月 19 日; 具体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车辆监造内容完成。
2.4招标范围: 负责南昌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B部分)PPP项目车辆配置的32列,共192辆的监造服务。监造服务内容包括参与组织主要部件首件检查、负责车辆驻厂监造、出厂验收、负责到段列车的调试、负责列车与系统联调、列车预验收、质保期运营、列车最终验收等内容 ; 具体内容详见《监造服务标准及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 具有 合法有效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颁发或 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设备监理单位甲级 ( 含车辆工程甲级 )资格证书;
3.3 拟派 本项目经理: 具有高级工程师(车辆或机电专业)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证书);且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中标后不得兼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3.4拟派本项目专业工程师要求:拟派本项目专业工程师均具有工程师(车辆或机电专业)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中标后均不得兼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3年内(2016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江西省及南昌市投标禁入期内。
3.6 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和转包;
3.7 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
4.3.3 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4.4 其它事项:如遇操作使用方面的问题,可统一致电客服热线: ,或加QQ(3559345256)进行咨询。
5.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江西省南昌 (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1318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