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济宁电厂脱销液氨框架协议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3-2038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宁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济宁电厂液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济宁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济宁电厂液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济宁
2.2 规模:2*350MW
2.3 建设工期:半年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液氨\一等品,供货期半年,预估总量约800吨,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宁市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起半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2项火电厂液氨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3.2.2资质等级要求:/。
3.2.2.1.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必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还应提供液氨产品生产商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 年3月6日9:00起至 2020年3月11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2 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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