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临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监理工程,已由临市发改发[2019]110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
2、建设
3、建设
4、资金来源:自筹 5、项目概算投资:61559.8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968.77万元。 6、建设规模:临夏市拟建一座总处理量1200t/d垃圾焚烧发电厂,总用地面积105932m2(约合159亩),其中建设用地74418m2(约合111.6亩)。本项目实施的为一期工程,拟配置 2 台 400t/d 机械炉排焚烧炉+1 台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按总处理量1200t/d的总规模一次性建设完成焚烧厂土建及公用系统工程 。 7、招标内容:由临夏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确定的监理范围, 包含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 8、计划工期:900日历日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0、工程类别及等级等: 一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电力工程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或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甲级 工程监理资质; 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专业,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投标人 2016 年1 月 1 日以后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 5、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电力工程甲级或综合甲级工程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如若联合体参加投标,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在联合体中的责任、承担任务量,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提交。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 3 月5 日 18 时至 2020年3 月 10 日18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 2020 年 3月26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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