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发电 外贸煤检验服务
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日照市
1. 招标条件
本山东日照发电 外贸煤检验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东日照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日照电厂装机容量为2060MW,年设计耗煤量500万吨左右,全部为到日照港的上水煤和瓦日铁路来煤,均由汽车倒运进厂。其中一期装机700MW,年耗煤在180万吨左右,设计两个分别为260m×45m和260m×60m条形露天煤场和一台DQL1250/1500-30型悬臂堆取料机以及两个直径为16m的圆筒仓,煤场日常储煤在为17万吨左右,全部为汽车运输至煤场后,再由装载机、推煤机打垛成型,后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全面苫盖。取用时,大臂回转以外的燃煤再全部由推煤机收回取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山东日照发电 外贸煤检验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颁发的进出口商品检验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通过CNAS认可且认可证书附件应包括水尺计重项目。2.投标人必须建有自有实验室,且必须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在沿海港口内从事煤炭采制化检验及水尺检测业务三年以上,且三年内累计煤炭检验数量不低于5000万吨,并提供检验合同及相关业绩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3月5日9:00起至2020年3月11日17:00止。
4.2 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3 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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