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国华工贸 新建47400平方米厂房项目监理标段服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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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州高新区国华工贸 新建47400平方米厂房项目监理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019-320505-47-03-536863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高新区国华工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 0.00 %,私有资金: 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0 %,境外私人投资: 0.00 %,其他国有: 100.00 % ,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 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 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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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3205010304006760003001 | 苏州高新区国华工贸 新建47400平方米厂房项目监理 | 苏州高新区国华工贸 新建47400平方米厂房项目监理 | 30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详见6.其它明确事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 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3月19日 13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 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要求; 8.其它要求:一、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1)2020年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房屋建筑监理-Ⅰ组、房屋建筑监理-II组。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三、备注:1)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2)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村集体资金100%。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4)本项目为网上直播开标项目,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至现场开标,不要求投标人代表到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直接观看开标过程(网 7.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chinabidding.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