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朔1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含塔筒)采购生效条件为:平朔10万千瓦风电项目通过备案。如备案不通过,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
规模:规划总装机10万千瓦
建设工期:10个月
交货地点:风电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交货期:2020年6月1日至8月30日,共3个月;锚栓在主机交货前4个月开始交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平朔1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含塔筒)采购: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含塔筒)/单机容量(风电机组出口端)2.5MW、水平轴、三叶片、上风向、低温型、并网型风电机组,采用变桨变速调节功率方式;叶轮直径140m及以上(须满足风机安全等级要求),轮毂高度130m及以上(但不大于140m);总装机容量100MW。包含塔筒。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001)平朔1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含塔筒)采购的投标人:
1. 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机型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或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并确认在第一台合同设备交货前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2)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4年(2016年1月1日起至今)设计与制造风机设备50台以上2.5MW及以上容量等级风电机组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3月4日9:00起至2020年3月9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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