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管理中心2020-2022 年度综合设计(城市更新类) > > > > > > > > >招标公告 > > >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 >日 期:2020 年3月 >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管理中心 >2020-2022年度综合设计(城市更新类) >招标公告 >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 >1.1.3 设计范围: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服务等。 >1.1.4 专业内容:完成本项目立项(含可研)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概算不超过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工程投资估算总额)、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修、结构、室内及室外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周边道路及广场、绿色建筑、节能设计、园林绿化、与市政供电供水衔接的设计工作等、管线综合规划等)、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绿色建筑设计审查备案、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装配式建筑设计(按照政策文件要求)、BIM(按照政策文件要求)、以及专业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概算不超过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工程投资估算总额)、现场指导与监督、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出具设计变更,补充设计图纸等、及时处理现场设计问题等项目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扩纪[2019]117号 >1.1.6 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本项目设计服务对象为广州市内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管理中心年度工程,本项目合同类型为年度框架合同,主要包括城市更新类工程项目。 >本项目拟确定1 家年度设计服务单位。在服务期内,该单位最多承接约1000万元的工作内容,当服务工作总合同金额达到1000万元时,完成本项目服务,服务合同自动终止。最终结算金额按相关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工作任务分配,中标单位必须服从招标人的安排。当招标人安排中标单位工作任务的工程总合同金额超过1000 万元时,招标人将不再安排该中标单位新的工作任务。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相关规范。 >1.1.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设计工作: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可研的基础上,完成后续所有专业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等。 >(2 )其他: >1)BIM技术运用:在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应用BIM 技术,利用BIM建模及辅助优化设计工作、配合施工管理工作。 >2)概算造价文件编制:包括概算文件编制,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等。 >3)报批报建:负责办理从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报批报建工作,发包人予以协助。 >最终以发包人批复的内容进行实施。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无。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 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类专业设计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1.2.4 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 >1.2.5 申请人委派的 >1.2.6 申请人委派的概算专业负责人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注册执业资格,②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③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 年以上。 > 注: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按招标文件附录3要求提供的资历表为准。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1.2.9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3 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3.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0年3 月4日14时00 分至2020年4月2 日15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1.3.2 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2020年4月2日14 时00分至2020年4 月2日15时00 分。 >1.3.3 开标时间:2020年4月2 日15时00分。 >1.3.4 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①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表格可从 站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④招标文件费为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注: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上述资料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1.3.5 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合同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1.3.6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3 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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