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天津IGCC和临港燃机2020-2023年机组设备维护
及标项检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3-100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天津IGCC和临港燃机2020~2023年机组设备维护及标项检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华北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煤气化发电 和华能临港燃气热电 是在天津临港经济区先后控股建设的两个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公司采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模式进行管理,现有职工近400人。本项目采用“统一招标,分签合同”的方式进行招标,中标人与天津IGCC和临港燃机分别签署合同。
华能煤气化发电 是在天津临港经济区控股建设的清洁能源发电项目,装机容量265MW,是国内首座大型IGCC发电装置,2012年11月投产发电。IGCC机组包括空分、煤气化、合成气净化、动力岛四个部分,核心气化设备由华能自主研发,是国家“十一五”863计划重大课题和2015年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依托项目。
华能临港燃气热电 (以下简称“临港燃机”)经天津市发改委核准建设2台F级“一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发电,首套机组于2014年12月投产,现发电能力为463MW。;
范围:包括天津IGCC设备维护、临港燃机设备维护、天津IGCC计划检修中的标项检修、临港燃机计划检修中的标项检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注册资金在1000万及以上;
3.2.2 投标人的资质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一个:
1)石油化工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化工装置维修二级及以上资质。
3.2.3 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施工合格证;
3.2.4 投标人近三年内业绩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具备至少一个2000吨/日及以上的粉煤气化化工装置项目维保或检修业绩,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及相应业绩优秀评价证明。
2)具备250MW以上发电机组维保或检修业绩,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及相应业绩优秀评价证明。
3.2.4 其他要求:/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3月3日14:00起至2020年3月10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4.2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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