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洛阳热电 2020年二季度液氨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NJ2020-03-BJGY-0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洛阳热电 2020年二季度液氨采购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河南 ,项目单位为华能洛阳热电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洛阳热电 2020年二季度液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洛阳热电2020年二季度机组脱硝系统用液氨,经估算使用量约400,000千克,具体数量以实际需要数量为准。中标人与华能洛阳热电 ,签订框架协议,按实际到货量分批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液氨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须有液氨供货业绩;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2.5.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5.2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
3.2.6 代理商投标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3月3日9:00时起至2020年3月9日12:00时止,登陆 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报名的投标人将无法继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3月3日9:00时起至2020年3月9日17:00时止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先将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指定账号,缴费后将电汇底单做为报名资料上传至平台,招标文件费成功电汇至指定账号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电汇底单上传至,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按如下信息进行汇款:
开户
开 户 行:广发银行股份 北京国展支行
账 号:6232593799002079815
注:招标文件费务必于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账户将一次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汇款时请注明对应标段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费字样。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
4.2.2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客服010-51957458联系。
4.2.3 招标文件费:504元/标段,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 ,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 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 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 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满足 要求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3月17日15时00分;开标时间:2020年3月17日15时00分。
6.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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