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生态创新城2020年春季生态绿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C209301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中生态创新城2020年春季生态绿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榆发改{2020}46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单位为榆中建设投资 ,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省、市、县财政及专项债券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
(二)项目建设 共包含六部分,分别为: 1、榆中生态创新城兴隆山大道(三角城出口至陇海铁路区间)两侧绿化,建设面积827725㎡(1241.5亩)。主要为兴隆山大道(三角城出口至陇海铁路区间)道路两侧100m宽范围内绿化;紧邻道路两侧各20m宽为景观绿化带,绿化面积164185㎡(246.2亩);20m之外的80m宽为生态苗景造林,造林面积663540㎡(995.3亩)。 2、榆中生态创新城宝兰客专(创新城规划段)两侧绿化,建设面积435827㎡(653.7亩), 树穴种植52536株苗木。 3、榆中生态创新城连霍高速绿网内及三角城出口匝道绿化,建设面积55606㎡(83.4亩)。三角城出口匝道主要为景观绿化种植,连霍高速(兴隆隧道至三角城出口立交段)主要为补植两侧共约2.46km行道树。 4、榆中生态创新城连霍高速(兴隆隧道出口至三角城出口区间)两侧绿化,在现有农田中挖穴植树,栽植面积为1474.2亩的乔木林。 5、榆中生态创新城大小夹沟河护岸林带绿化,建设面积1889亩。主要在大夹沟河与小夹沟河流域两岸,距离河岸线10m,建设50m宽护岸林带。大夹沟河长约7km, 小夹沟河长约5.6km,河道总长约12.6km. 6、榆中生态创新城大学城东南及兴隆山大道西侧萃英花园,建设用地面积为166.5亩, 绿化种植及灌溉面积88618,铺装工程18960.49㎡,调蓄水池2357.85㎡,其余为景观及附属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 23791.45万元,其中工程费18381.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647.65万元,预备费1762.33万元。 (五)计划总工期:70日历天(含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 3 月 22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 5 月30 日)。 (六)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七)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榆中生态创新城2020年春季生态绿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要求中标人在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的基础上完成进一步的深化设计,出具施工图,并按照批复的设计文件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并负责养护期内绿植的养护保活及补种工作,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投入使用。 备注: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等。 2、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3、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工程所有绿植、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 4、整个项目养护期内的养护、保活、补种、检查、验收、交付等事宜。 5、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独立法人投标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业绩,近三年(2017年2月1日至今)内有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中标通知书原件为依据)和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依据)。 3、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造价员)应持有有效岗位证书;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需提供近三个月(2019 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职工社保证明,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近三年(2017年至今)内无诉讼及仲裁情况,近三年(2017年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以身份证原件为准,项目经理须参加开标会议。投标现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法人为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签章无效),后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三)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 不具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招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 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 3、 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注: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无效标书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日期:2020年2月 28 日-2020年 3月 4 日。 2、获取网站:兰州市 网( /)。 3、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为:2020年 3月19 日 09 时 30 分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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