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
一、招标条件
宁夏灵武发电 相关技改项目向银川市集中供热厂内技改二期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10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120/17-SG-1101 | 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 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 2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特备设备安装制造维修许可证》 。
4.投标人须持有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电建工程 金属实验室资质。
5.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2019年11月30日)需具有不少于3个 660MW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或660MW及以上机组供热改造建筑安装施工业绩 。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项目组织机构及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部管理人员 和主要施工人员的清单及个人资料。个人资料主要包括:个人简历、社保缴费证明 、资质证明、同类业绩 以及施工人员特殊工种证件。
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无不良劣迹。近五年无责任事故 发生。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3-02 09:00到2020-03-0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3-02 09:00到2020-03-06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http://
九、
招 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