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环境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 ||
采购单位 | 韶关市乌泥角污水处理 | ||
行政区域 | 韶关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2月28日 10:44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的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5《关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经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或银行盖章确认】。(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6守法经营声明书”】。(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6守法经营声明书”】。(二)投标人近四年(2015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不少于2项同类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业绩;(三)信用信息查询:(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2)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四).本项目不接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备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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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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