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化隆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海东市化隆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化隆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2018】68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招标人 为化隆县司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编制参考资料 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0年02月28日00:00时至2020年03月03日24:0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2 招标人 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3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20年03月19日 10: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20年03月19日 10:00,地点为5.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3月19日10时00分,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海东市 3号开标室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5.3.1本项目为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无需递交密封未经加密的电子标书。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省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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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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