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Z920WXR044C11506BD/PYGS-20HDGC020070)
1. 招标条件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分析仪表(电导仪、钠表、pH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福建漳州核电厂厂址位于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刺仔尾,其西南距列屿镇约2km,西北距云霄县城约21km,南距东山县城约15km。地处北纬23°49′22′′~23°50′21′′,东经117°28′45′′~117°29′46′′之间。云霄县位于台湾海峡西岸福建省东南沿海,隶属于福建省漳州市,是漳州文明发源地,介于厦门、汕头两个经济特区之间。地处东经117°07'至117°33'之间,北纬23°45'至24°14'之间,东北与漳浦县交界,东南与东山县相连,西南与诏安县毗邻,西北与平和县接壤。
2.2设备名称: 分析仪表(电导仪、钠表、pH计);
设备数量:可燃气体分析仪(传感器)6套、校准设备1套、可燃气体分析仪的控制器1套、其它附件等;钠表2台、pH计6台、电导仪15台、安装附件等;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_;
交货时间:1#设备(21套设备及附件)到货2021.12.25;2#设备(12套设备及附件)到货2022.10.25 ;
交货地点:DDP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漳州核电现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3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4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4 若投标人为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人必须取得所代理厂家为本招标项目主要设备(电导仪、钠表、pH计、可燃气体分析仪)的销售授权证明。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电导仪、钠表、pH计、可燃气体分析仪),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 2020 年 2 月 27 日 9 :00 — 2020 年 3 月 3 日17 :00 (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kefu@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其他事项: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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