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2020年植树造林项目(春季)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2020年植树造林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雄改发(前期)﹝2019﹞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和内容:雄安新区2020年植树造林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林地斑块、游憩林地、环淀绿化带及生态廊道的苗木栽植、微地形建设、灌溉系统建设、管护等。项目建设地点为河北省雄安新区,选址分属容城县、雄县和安新县。春季部分主要位于雄县米家务乡南部,昝岗镇北部以及G45大广高速两侧,面积约6750亩;雄县昝岗镇南侧,龙湾镇洪城村与张青口村附近,面积约6600亩;雄县龙湾镇西北部,G45大广高速两侧,面积约6400亩;雄县鄚州镇东部,赵王新河北部,大阴村南部以及王家房村附近,面积约6500亩;安新县马家寨东部,面积约6650亩;安新县马家寨西部,面积约7000亩;府河南部沿线,白洋淀大道两侧,面积约6350亩;安新县东喇喇地村附近,唐河河道南部磁白村东西两侧以及北曲堤村、关城、端村附近,面积约6700亩;安新县刘李庄镇附近,白洋淀南侧沿线,面积约6850亩。
项目建设内容应按照雄安新区关于智能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要应用雄安森林大数据系统;全过程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落实雄安新区关于建设者工资保障、工地扬尘治理、安全文明施工、工伤保险、森林防火、雄安新区移动源污染物低排放控制区等相关规定。
2.3工程费用:约7.08亿元(不含土地费用)。
2.4本工程的工期要求:栽植期分春秋两季进行,春季计划为2020年3月14日至4月30日,秋季为2020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栽植期总和不多于125日历天。本项目栽植及配套工程在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管护期为全部完成栽植并验收合格后36个月。
计划工期:125日历天。
2.5本工程招标范围:绿化种植、排水工程、灌溉工程及有关配套设施、数字森林大数据系统、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资金管理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施工、管护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及相应的措施,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九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主要位于安新县马家寨西部,面积约7000亩;工程费用约0.82亿元。
第二标段:主要位于安新县刘李庄镇附近,白洋淀南侧沿线,面积约6850亩;工程费用0.90亿元。
第三标段:主要位于雄县米家务乡南部,昝岗镇北部以及G45大广高速两侧,面积约6750亩;工程费用约0.79亿元。
第四标段:主要位于安新县东喇喇地村附近,唐河河道南部磁白村东西两侧以及北曲堤村、关城、端村附近,面积约6700亩;工程费用约0.77亿元。
第五标段:主要位于安新县马家寨东部,面积约6650亩;工程费用约0.94亿元。
第六标段:主要位于雄县昝岗镇南侧,龙湾镇洪城村与张青口村附近,面积约6600亩;工程费用约0.74亿元。
第七标段:主要位于雄县鄚州镇东部,赵王新河北部,大阴村南部以及王家房村附近,面积约6500亩;工程费用约0.66亿元。
第八标段:主要位于雄县龙湾镇西北部,G45大广高速两侧,面积约6400亩;工程费用约0.72亿元。
第九标段:主要位于府河南部沿线,白洋淀大道两侧,面积约6350亩;工程费用约0.77亿元。
本项九个标段分为A、B、C三个包,其中:
A包:包括第三标段、第六标段、第八标段。
B包:包括第二标段、第四标段、第七标段。
C包:包括第一标段、第五标段、第九标段。
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同时在三个包中选择标段跨包投标;投标人只能在A包中选择最多3个标段进行投标,在B包中选择最多3个标段进行投标,在C包中选择最多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包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
确定中标人阶段,招标人在A包中按照第三标段、第六标段、第八标段的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在B包中按照第二标段、第四标段、第七标段的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在C包中按照第一标段、第五标段、第九标段的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若其中某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已在之前标段中被确定为中标人,则确定该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此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也已在之前标段中被确定为中标人,则确定该标段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专项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中包含园林绿化施工或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内容的经营范围;
(2)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5年2月26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具有至少一个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或绿化面积不低于2000亩(含)的类似园林绿化或造林项目施工业绩(或包含施工内容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或在建项目均可);
(4)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限专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通过竣工验收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5)财务要求:提供2016、2017、2018年度或成立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书原件;
(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雄安新区 服务平台”中投标人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投标确认操作可咨询平台
(4)联合体意向书或协议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提示:根据雄安新区 的要求,投标人按4.1款现场 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 受理处进行审核( 投标人在“雄安新区 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才能按4.1款要求进行现场获取。现场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后,才具备递交投标文件的资格。(雄安新区 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
邮购汇款时请注明“招标编号”并请将汇款底单扫描件、《招标文件出售记录表》扫描件及单位名称、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