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HNZB2020-02-3090 )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大庆市华能新华电厂厂区内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建设规模为2×130t/h高温、超高压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配1×80MW高温超高压、一次中间再热、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新华8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设计招标。工程的建设内容、工程建设程序中的初步设计、扩大初步(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编制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概算、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试车(试运行)、编制竣工图、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但本项目设计范围不限于上述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具有投标主体所承担30MW及以上生物质发电机组主体设计工作,须具备1台及以上生物质投产业绩或具备2台及以上生物质工程建设中业绩;需要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内容等主要信息,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4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2月26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3月2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