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河沙坪二级水电站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沙坪二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县和金口河区境内,距峨边县城上游约7km,是大渡河中游22 个规划梯级中第20 个梯级沙坪梯级的第二级,上接沙坪一级水电站,下邻已建龚嘴水电站,主要任务为发电。坝址位于官料河河口上游约230m 处,坝址以上流域面积73632km2,多年平均流量1390m3/s。采用河床式开发,正常蓄水位554m,相应库容2084 万m3,属日调节水库,装机容量348MW,联合运行时保证出力124.5MW,多年平均发电量16.1006 亿kW.h。枢纽由泄洪闸、鱼道、右岸挡水坝段、河床式厂房等建筑物组成,坝顶全长319.40m,最大坝高63.0m。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电站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1)按要求开展两次现场检查并完成《四川大渡河沙坪二级水电站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2)在委托人配合下完成建设运行自检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对建设、设计、监理、施工自检报告进行初审;
(3)协助委托人组织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验收的现场检查和验收会议及其它协调工作,并派人全程参加;
(4)配合委托人与验收部门的沟通,协调验收鉴定意见书的下发。
2.1.2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环境检测及报告编制
(1)检测的区域为:地面、地下厂房各层主要工作区域(场所)、操作廊道等;大坝主要工作区域(场所);泄洪系统工作闸室区域(场所)。
(2)检测项目为:温度、相对湿度、噪声、照度、粉尘、TVOC、工频场强、空气氡浓度。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检测,并出具《四川大渡河沙坪二级水电站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环境检测报告》,给出相应的整改建议,同时根据委托人要求协助整改。
(3)检测频次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开展。
2.3服务期:
(1)2020年5月30前提交沙坪二级水电站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环境检测报告并审查通过。
(2)2020年7月31日前提交沙坪二级水电站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审查通过。
(3)2020年8月31日前协助招标人取得主管部门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竣工验收鉴定书。
具体时间以确保不影响沙坪二级水电站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竣工验收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可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属于《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建设项目安全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格认定的通知》(水电规安办〔2016〕115号)认定机构。
(3)近10年来(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大型水电站安全验收评价业绩。
(4)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安全评价师资格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10年来(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大中型水电站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经历。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黑名单;未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且未在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公司禁止投标名单内。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2月24日 11时16分至2020年02月29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