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公司承德、滦河热电炉渣外运及处理(一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2月25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3月03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国电滦河热电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1日注册成立,建有2×330MW燃煤抽汽供热机组、配套承德市区供热一级管网,两台机组分别于2008年8月份、11月份竣工投产。设计年发电量36.3亿千瓦时,年供热能力535万吉焦。国电滦河热电有限公司1×330MW燃煤抽汽供热机组于2020年8月份开工建设,2012年10月份投产发电,设计年发电量16.5亿千瓦时,年供热能力313万吉焦。承德热电、滦河热电合计年产炉渣暂估量为20万吨。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2台330MW机组、国电滦河热电有限公司1台330MW机组自2020年4月10日至2021年4月9日炉渣整体承包,包含装卸、外运并进行妥善处理。
2.3其他:单价结算,最高限价为14元/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以存储、销售为主进行处理的投标人需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存储场地且存储能力不低于4万吨,并提供经当地环保部门审核批准的文件和影像等相关证明;以自用为主的投标人(如水泥厂等)应提供环保部门批准的自有设备处理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2】车辆要求:自有(或租赁)保证炉渣外运处理的运输车辆,车辆需满足当地环保排放标准。自有车辆提供本公司名下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租用车辆提供合同扫描件。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至开标截止日)内一个固废(粉煤灰、炉渣、石膏三种至少一种)处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2月25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3月03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kefu@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其他事项: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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