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西城区滨河北路东段道路工程、灵台县西城区棚户区
安置房小区外道路工程二期工程监理
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受灵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灵台县西城区滨河北路东段道路工程、灵台县西城区棚户区 安置房小区外道路工程二期工程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GSYD-2020-008
二、招标内容:
采购一家监理单位,对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监理。 。
三、采购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价为5.035万元 。
四、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2.投标人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银行开户许可证 ;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书 ;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中国 及“信用甘肃”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企业业绩。
6.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以及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现场监理员:1人,须具有相应岗位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有资料一式贰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七、招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2月28日09时00分,
2.招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 名: 账 号:6621 1906
9210 2000 10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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