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海发改发【2020】3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县财政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海原县2020年县城及周边绿化工程
建设
建设规模:
项目总绿化面积332427㎡(498亩)。
标段划分:
1标段:
海同低速改线段节点绿化工程面积总计140370㎡(210亩)。
2标段:
海同高速入口至王井桥段绿化工程绿化共计80040㎡(120亩);山门新村空地绿化面积为66700㎡(100亩)。
3标段:
华山路东侧(西湖社区二期至幸福花园)绿化工程面积总计15708㎡(23.55亩);工业园区绿化及惠通路绿化工程。
4标段:
永乐街绿化面积总计4420㎡(6.6亩);北海南路绿化面积总计16182㎡(22.76亩);西湖公园北梁公厕绿地绿化面积总计4007㎡(6亩);回中及三中绿化面积为5000㎡(7.5亩)
。
计划工期:
50日历天
养 护 期:
苗木栽植后至2022年12月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所有内容。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内含绿化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资格或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 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3月17日09时00分,地点为中卫市 (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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