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 2.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含建筑材料供应相关经营范围; 3.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完成至少有1个合同额500万元以上或3个200万元以上的施工项目材料供应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竣工/完工验收合格证明或竣工/完工验收结算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最近3年(2016年-2018年)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表明申请人的财务能力和赢利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