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阳县辛村镇2020年暖棚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安阳县辛村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02月20日 12:11 |
■提供近一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供应商须提供 2019 年 6 月 1 日以来任意1个月份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供应商须提供 2019 年 6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份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并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合法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包含在内的证明材料,如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凭证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提供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提供近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社保证明;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7.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 ”<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 |||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 |||
八、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0年02月21日 至 2020年02月27日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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