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南陵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
总承包部中粗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4006-/002-20015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南陵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总承包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中粗砂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南陵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道路雨污分流包括13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和新建奎湖路、新建城北污水干管。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南陵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总承包部施工所需中粗砂(机制砂)以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细度模数 | 细集料级配区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中粗砂 | 0-5mm | 3.0-2.3 | Ⅱ区 | 吨 | 45000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南陵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或其它指定地点 |
合计 | / | / | / | 吨 | 45000 |
注:以上招标中粗砂,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索赔依据。
3、交货时间:预计2020年3月到2022年12月(预计为3年),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向招标人与采购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
5、质量要求:中粗砂质量要求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
5.1 一般要求
5.1.1细骨料应采用机制砂;
5.1.2中粗砂生产厂家生产能力及储存量应满足工程需要。
5.1.3中粗砂过程运输应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5.1.4 中粗砂运输到现场含水率不能≥6%。
5.2材料要求
5.2.1 细集料
5.2.1.1宜采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且粒径小于5mm的机制砂。细集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下表细骨料技术指标的规定。
细骨料技术指标
项目 | 技术要求 | ||||
Ⅰ类 | Ⅱ类 | Ⅲ类 | |||
有害物质含量 | 云母(按质量计,%) | ≤1.0 | ≤2.0 | ≤2.0 | |
轻物质(按质量计,%) | ≤1.0 | ≤1.0 | ≤1.0 | ||
有机物(比色法)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硫化物及硫酸盐(按 so3质量计,%) | ≤1.0 | ≤1.0 | ≤1.0 | ||
氯化物(以氯离子质量计,%) | <0.01 | <0.02 | <0.06 | ||
天然砂含泥量(按质量计,%) | ≤2.0 | ≤3.0 | ≤5.0 | ||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 ≤0.5 | ≤1.0 | ≤2.0 | ||
人工砂的石粉含量(按质量计,%) | 亚甲蓝试验 | MB 值<1.4 或合格 | ≤5.0 | ≤7.0 | ≤10.0 |
MB 值≥1.4 或不合格 | ≤2.0 | ≤3.0 | ≤5.0 | ||
坚固性 | 天然砂(硫酸钠溶液法经 5 次循环后质量损,%) | ≤8 | ≤8 | ≤8 | |
人工砂粒单级最大压碎值 (%) | <20 | <25 | <30 | ||
表观密度(kg/m3) | >2500 | ||||
松散堆积密度(kg/m3) | >1350 | ||||
空隙率(%) | <47 | ||||
碱集料反应 | 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由砂制备的试件无裂封、酥裂、胶体外溢等现象,在规定的试验龄期膨胀率小于 0.10% |
注:1、砂按照技术要求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Ⅰ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C60的混凝土;Ⅱ类宜用于强度等级C30-C60及有抗冻、抗渗或其他要求的混凝土;Ⅲ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和砌筑砂浆。人工砂包括机制砂和混合砂。
石粉含量系数指粒径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
砂中不应混有草根、树叶、树枝、塑料、煤块、炉渣等杂物。
当对砂的坚固性有怀疑时,应做坚固性试验。
当碱集料反应不符合表中要求时,应采取抑制碱集料反应的技术措施。
5.2.1.2砂的分类应符合下表砂的分类的规定。
砂的分类
砂组 | 粗砂 | 中砂 | 细砂 |
细度模数 | 3.7-3.1 | 3.0-2.3 | 2.2-1.6 |
注:细度模数主要反映全部颗粒的粗细程度,不完全反映颗粒的级配情况,混凝土配制时应同时考虑砂的细度模数和级配情况。
5.2.1.3细集料的颗粒机配应处于下表细集料的分区及级配范围中的任一级配区以内。
细集料的分区及级配范围
方孔筛筛孔边长尺寸 | 累计筛余(%) | ||
级配区 | |||
Ⅰ区 | Ⅱ区 | Ⅲ区 | |
4.75mm | 10~0 | 10~0 | 10~0 |
2.36mm | 35~5 | 25~0 | 15~0 |
1.18mm | 65~35 | 50~10 | 25~0 |
600um | 85~71 | 70~41 | 40~16 |
300um | 95~80 | 92~70 | 85~55 |
150um | 100~90 | 100~90 | 100~90 |
注:1.表中除 4.75mm、0.6mm、筛孔外,其余各筛孔累计筛余允许超出分界线,但其总量应小于 5%。
2.人工砂中 0.15 mm 筛孔的累计筛余:Ⅰ区可以放宽到 100~85,Ⅱ区可以放宽到 100~80,Ⅲ区可以放宽到 100~75。
3.Ⅰ区砂宜提高砂率以配低流动性混凝土;Ⅱ区砂宜优先选用配不同等级的混凝土 ;3 区砂宜适当降低砂率以保证混凝土的强度。
4.对于高强泵送混凝土用砂宜选用中砂,细度模数宜为 2.9~2.6。
5.2.1.4细集料宜按同产地、同规格、连续进场数量不超过400m?或600t为一验收批,小批量进场的宜不超过200m?或300t为一验收批进行检验;当质量稳定且进料量较大时,可以1000t为一验收批。检验内容应包括外观、筛分、细度模数、有机物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及人工砂的石粉含量等;必要时尚对应对坚固性、有害物质含量、氯离子含量及碱活性等指标进行检验。检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的规定。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具有合法经营许可 。参与投标的材料还须具有 CMA 图章的性能合格检验报告(投标文件中须提供2016年至2019年期间生产的相关检测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人民币(含)及以上,且其代理的中粗砂生产厂家必须满足上述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业绩:投标人应具有类似货物的供货业绩,应具有材料生产、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的中粗砂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至少一份,每份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同时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如有)。
4、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提供银行基本户开具的信用证明。
5、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8日17:00前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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