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本项目原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变更如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并且核准项目与检验项目相符; 3、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现对本项目原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变更如下: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并且核准项目与检验项目相符; 3、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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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